土地性质是很特殊的,不允许随便处置,能不能继承要看土地的性质或者继承方式是怎么规定的。这时有些人会问自留地可以继承吗?下面律赢时代网就来为大家介绍一下。
一、自留地可以继承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这一规定充分说明,我国实行土地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任何组织或个人只能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不可能取得所有权,所以也就不存在所有权的继承问题。农民作为经济组织的成员,対于宅基地拥有的是用益物权,即使用和收益的权利(自用或者出租),其处分宅基地使用权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买卖和继承不行)。
二、自留地和承包地区别
1、期限没有限制,是无限期的,而承包地是有期限的;
2、自留地使用权不属于物权,而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物权;
3、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而自留地使用权不具有此权能;
4、自留地只能由本集体成员使用,而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由本集体以外的主体享有;
5、自留地使用权不能登记,没有证书,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登记,发证;
6、自留地是村集体分配给本集体成员的,承包地是通过合同的方式取得的。
律赢时代网房产纠纷律师点评:我国的土地分为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公民个人不享有土地的所有权。自留地属于集体土地,自留地的所有权不可以继承,但是自留地上的用益物权是可以继承的,由原先土地使用人的继承人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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