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时候,如果我们将自己的房屋出租,出去是需要签订租赁合同的,那么出租房屋之后是否需要到相关部门进行登记?今天律赢时代网就为大家介绍一下。
一、出租房屋需不需要登记备案
需要的。
虽然,租赁合同是否有效,主要取决于合同的内容,与是否办理登记备案没有太大关系,但是,房屋出租不办理登记备案的行为确实是属于违法行为!
《民法典》第七百零六条;【租赁合同的登记备案手续对合同效力影响】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二、房屋出租最长期限
我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最长期限】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合同形式】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房产纠纷律师点评:目前觉得大多数个人出租房屋都没有向当地的房屋管理部门进行备案登记,这是不争的事实,但并不意味着这样是合法行为。但未进行房屋出租备案登记,并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备案登记的房屋租赁合同并不因此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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