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国家,员工在单位工作单位就需要为员工缴纳社保,其中工伤保险就是其中之一,当发生工伤后是需要鉴定等级的,那么工伤评级后还能重新鉴定吗?下面大家就随律赢时代网一起来看一下。
一、工伤评级后还能重新鉴定吗
当事人对工伤评级结果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申请再次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二、发生工伤怎么处理
1、发生工伤事故后,企业单位要及时报告工伤和职业病情况,不得瞒报和漏报;其次,工伤职工或其亲属申请认定工伤和享受工伤待遇。
2、报告、申诸的时间要求:从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或职业病被确诊之日起,企业单位应在30日之内报告,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应在一年内申请。在此时间之内,报告和申请要越快越好,这有利于及时调查取证,有利于工伤职工及时享受有关待遇。
3、调查取证和认定工伤:劳动行政部门接到工伤报告和申请后,应抓紧调查取还,一般应在7日内,特殊情况下延至30日,作出是否认定工伤的结论,认定工伤以书面形式通知。调查取证材料要包括:职工申请并对有关问题进行核实;医院或医疗机构治疗工伤和职业病的诊断书及有关资料;企业的工伤报告和现场调查情况。
2、工伤争议处理:对两种争议应适用不同的程序。一是企业单位不同意工伤职工的要求时,职工或其亲属应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论不服的,双方当事人应向法院上诉。二是企业或职工对于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定工伤或者确认支付待遇的决定不服的,应向上一级劳动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结论不服的,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劳动纠纷律师点评:员工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后,单位应当为员工缴纳五险,即: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这是劳动法明确规定的,但是住房公积金是否缴纳不在强制要求范围内。发生工伤事故后,单位应当主动为员工申报工伤鉴定,对于伤残等级鉴定不服的,还可以申请再次鉴定,再次鉴定结果为终局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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