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知识 > 其他 > 回避申请书范文

回避申请书范文

作者: admin 2022-04-25 401人阅读
简述:刑事诉讼中的回避申请书,是指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因办案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与案件具有一定利害关系,属于法律规定的情形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向有关机关请求有关人员退出本案诉讼活动的法律文书。

回避申请书



文书简介


刑事诉讼中的回避申请书,是指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因办案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与案件具有一定利害关系,属于法律规定的情形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向有关机关请求有关人员退出本案诉讼活动的法律文书。


刑事诉讼中的回避申请适用于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


文书样式


回避申请书


申请人:




被申请人:



事实和理由:








请人民法院审查,

。此致

×××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公安局)


申请人:(签名)


××××年××月××日


制作要点


1. 标题:写“回避申请书”。


2. 当事人基本情况:申请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住址等,法人、其他组织写明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被申请人应写明其姓名、性别、工作单位及职务、参与本案工作的职务。


3. 事实和理由:该部分主要阐明当事人请求被申请人回避的事实根


据,被申请人具有法律规定应当回避的具体情形以及有何事实材料予以证明。最后基于所述事实和《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提出被申请人回避的要求。


4. 尾部及附项:致送机关的名称;申请人签名,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注明申请日期;附项可列出可以证明被申请人具有法律规定应当回避情形的证据材料(注明其名称、数量)。


实例示范


徐某和陈某是一对情侣,关系一直很稳定。有一天,徐某突然提出分手,陈某没有答应。后来,陈某发现徐某和华某在一起。陈某一时气愤,将华某打伤。华某伤情较重。后公安机关将此案移交检察院。华某得知负责本案的检察官范某与陈某家存在债务关系,遂欲向检察院申请其回避。


回避申请书


申请人:华某,男,1990年8月25日出生,汉族,住所地:××市××区

××路×号,电话:174××××4338。


被申请人:范某,男,××市××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在陈某殴打申请人一案中担任公诉人。


事实和理由:


据悉,范某欠下本案被告人陈某家里债务,二人之间存在利害关

系。为避免不公正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9条的规定,检察人员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现申请范某回避。


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更换检察官对本案提起公诉。此致

××市××区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华某


2018年6月8日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十九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第三十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第三十二条 本章关于回避的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依照本章的规定要求回避、申请复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四条 审判人员违反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及其

法定代理人有权申请其回避:


(一)违反规定会见本案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二)为本案当事人推荐、介绍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为律师、其他人员介绍办理本案的;


(三)索取、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


(四)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人的宴请,或者参加由其支付费用的活动的;


(五)向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人借用款物的;


(六)有其他不正当行为,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第二十八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和本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申请回避,应当提供证明材料。

该作品系律赢时代网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其他律师说法

防卫致人轻伤能否算是构成防卫过当
防卫致人轻伤能否算是构成防卫过当
01-04 396人阅读
抓青蛙会不会被判刑
现在已经进入到夏季,有一些人会到河边抓一些鱼或者青蛙,青蛙是我们国家的三级保护动物,但是有些人竟然捕杀青蛙端上餐桌,那么抓青蛙会不会被判刑?今天律赢时代网就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
12-10 662人阅读
犯罪未遂还会受到处罚吗
在很多的犯罪中,有可能出现犯罪未遂的情况。那么有的人就想问,既然是未遂也没有造成伤害,还用负法律责任吗?那么犯罪未遂还会受到处罚吗?下面律赢时代网就为大家介绍一下。
12-10 555人阅读
“ 案底 ”可不可以消除,会影响人生吗?
案底可以消除吗?很遗憾,不可以!案底本身是对犯罪人员情况的客观记载,我国刑法中规定了前科如实报告制度。对于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应当予以封存。
12-10 745人阅读
利用迷信致人死亡如何处罚
在现代社会中,利用迷信活动实施犯罪活动的行为已经不多见了。但是我国刑法也规定了相应的罪名。利用迷信活动致人死亡的,与一般的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或故意杀人罪还是有明显区别的。主要是犯罪主观方面与客观方面的表
12-10 573人阅读
关注律赢时代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