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人们的心情也是越来越浮躁,很多夫妻因为一时的冲动走向离婚,同时有的人在离婚的时候转移财产,那么
哪些行为属于转移夫妻共同财产?下面大家就随律赢时代网一起来看一下。
哪些行为属于转移夫妻共同财产
(一)直接隐瞒:
夫妻一方名下的银行存款、房产、公积金、股票基金债券等,在另一方不知道的情况下, 往往会采取隐瞒的方式,拒不申报也不告知另一方自己的财产状况,导致对方无法分割到应有的夫妻共同财产。
(二)私自转移:
未经配偶同意,私自转移各类财产,包括:
1、转移存款;如以一次或分多次的形式,在一定的时间内,以不同的数额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存款或股票帐户资金等取出或转帐到他人名下,导致离婚时其名下并无银行存款可分。
2、虚假过户;没有实际的买卖或赠与关系,与他人串通,包括将不动产、公司股份、车辆等过户到第三人名下(该第三人一般是亲戚或朋友),他人为名义上所有者,但实际上所有权和控制权仍在自己,致使配偶一方无法分割到财产。
3、变卖资产;将己方名下资产通过中介或他人介绍出卖给第三人,取得现金,规避配偶分割资产。
4、私赠他人;包括赠与给婚外情人或其他有暖昧关系的第三者,或者赠与给其他熟悉的人,导致夫妻财产的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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