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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朋友在医院做收医疗垃圾的工作,常会碰到医疗废液倒出挥发,但是收垃圾时并不知情其有害,现在导致我吸入大量废液气体,出现一定的中毒反应和吸入性肺炎和上呼吸道高反应,我们之间没有劳动合同,物业也没有给我交工伤保险,但在该公司工作了5年,5年都是在这里的医院收医疗垃圾,请问,这种情况可以申请工伤鉴定么?医院方是否属于医疗事故?由于医院方不愿透露液体成分,对我目前的治疗不利,如果申请对液体鉴定该到哪里进行鉴定?费用由谁承担?

******** 2021-05-26 山东-济宁 损害赔偿 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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