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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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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上班族,加班是十分常见的事情,而关乎上班族切身利益的加班费就成为大家最为关注的问题。加班费,也就是加班工资,是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对劳动者而言,加班工资是一种补偿,因为其付出了过量的劳动;对于用人单位而言,支付加班工资能够有效地抑制用人单位随意地延长工作时间,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加班费

劳动者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但如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在休息时间加班。加班需要支付加班费,以补偿劳动者的休息权。那么,加班费计算方法有哪些,下面大家就随律赢时代网一起来看一下。

 

国家规定的加班费计算方法

 

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定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

 

加班工资的基数又该如何确定

 

劳动合同中对工资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在具体折算时,劳动者还需要了解相应的规则。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按月发放的工资中不包括休息日的工资。目前,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分别为20.83天和166.64小时,而全年月平均计薪日和计薪时数分别为21.75天和174小时,职工的日工资和小时工资按计薪时间进行折算。

 

计算方法为: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300%×加班天数,休息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200%×加班天数。

 

分类计算

 

确定了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后,还必须区分不同情况,才能准确计算出加班费,实践操作中具体要把握以下几点:

 

1、标准工时制度的加班费计算。

 

按照劳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2)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3)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2、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的加班费计算。

 

按照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和《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规定,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在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劳动法》第441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其中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劳动法》第443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而且,延长工作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3、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加班费的计算。

 

一般情况下,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企业不需要支付加班费。但是应当注意,用人单位在法定休假日安排职工工作的,仍然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费。

 

4、实行计件工资制度的加班费计算。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在社会实践中,加班与值班有所不同,值班可以安排补休,但是加班并不能,因此两种计算费用也有所不同。那么,劳动法律关于加班费和值班费的规定是什么呢?下面,律赢时代网小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关于加班费的法律规定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因此,对于实行标准工时制的劳动者,如果在“五一”等法定节假日加班,加班费应当以不低于日工资基数的3倍支付加班工资,而在52日、3日加班应当以公休日加班的标准给予双倍支付工资。

 

日工资基数的计算方法为:月工资除以一个月计薪的天数,今年中国节假日调整后的月计薪天数为21.75天。

 

以一个约定月薪为1500元的职工为例,他的日加班基数就是1500元除以21.75天即69;如果企业安排他在51日加班,则应支付其不低于69元的3倍即207元的加班工资。

 

52日加班,单位首先应安排补休,否则须支付两倍的日工资基数。

 

此外,对于经过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可以在明确工作量的前提下自主安排工作、休息时间的“不定时工作制”岗位,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资。

 

二、关于值班费的规定:对于值班费的计算,法律并未限定,一般根据企业规章制度来确定。

 

综上所述,就是小编关于加班与值班的一些理解与整理了,大家可以仔细阅读本文,并结合自己的实际,做出明智的决定与处理。如果你还有什么不懂的地方或者有其他任何法律问题,可以直接咨询我们的相关律师为您解答。

晚上加班工资怎么算?是否与双休日加班或法定节假日加班一样有相应的加班工资?我国相关法律对此有没有什么规定?详细内容请阅读由律赢时代网为您带来的下文。

 

一、什么是加班?

 

所谓加班,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一般指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由于加班是员工超出正常工作时间,在原本应该休息的时间内进行的工作,是工作时间在休息时间中的延伸。为了保护员工的休息权,国家对加班加点进行了严格的限制。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特殊原因情况下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且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需要注意的是,加班是建立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基础上的,用人单位不得强迫员工加班,员工也无权单方面决定加班。

 

二、晚上加班工资怎么算?

 

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1、在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照不低于小时工资基数的150%支付加班工资;

 

2、在休息日工作的,应当安排其同等时间的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3、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计算加班工资的基数应以: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的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没有约定,按集体合同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确定;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按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

 

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资。

 

加班费=正常工作日加班费+休息日加班费+法定休息日加班费=月工资基数/21.75*150%*正常工作日的加班时间+月工资基数/21.75*200%*休息日的加班时间+月工资基数/21.75*300%*法定休息日的加班时间。

在现代社会生活中加班是经常遇见的,通常情况下加班是有加班费的,但是许多人为了挣取加班费而自愿加班,那么自愿加班有加班费吗?下面大家就随律赢时代网一起来看一下。

 

一、未经批准自愿加班能索要加班费吗?

 

根据《劳动法》规定,企业可以制订与国家法律不相抵触的加班制度,对符合加班制度的加班情况支付不低于法定标准的加班工资。

 

可见,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的前提是“用人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劳动者自愿加班的,用人单位依据以上规定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资。

 

二、加班费需要纳税吗?

 

个人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取得两倍或三倍的加班工资,不属于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应并入工薪收入依法征税。

 

三、加班费怎么计算?

 

《劳动合同法》第31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工资支付规定》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

 

1、在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小时工资基数的150%支付加班工资;

 

2、在休息日工作的,应当安排其同等时间的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3、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四、可以用补休代替加班费合法吗?

 

职工正常工作时间为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劳动法》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由此可见,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企业可以首先安排补休。在无法安排补休时,才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加班费。休息日一般是指双休日。

 

当企业能够安排职工补休时,职工应当服从。这既保护了劳动者的休息权,又利于职工的身体健康,也使职工及时恢复体力投入新的工作,有利于安全生产。法定节假日加班,不能安排倒休,单位必须按照日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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