舅舅有继承权吗?
作者: 吕婧娇律师 2022-06-08 700人阅读

热点话题:

近日,38岁的北京人杨某利去世,留下了一套没有还完贷款的商品房。杨某利父母双亡、未婚、无子女,也没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更未留下遗嘱。这意味着,没有人继承杨某利的房子。2014年底杨某利花115万多元买了这套房子,杨某利去世以后,其舅舅曾一度以为自己可以作为杨某利的遗产继承人,并偿还了一部分贷款。但其舅舅并不是法定继承人。根据《民法典》规定,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428日,法院判决认定丰台区民政局为杨某利的遗产管理人。

根据《民法典》规定,法定继承人具体包括:(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虽然舅舅是近亲,但确实未被列入到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不能作为法定继承人继承财产。

根据《民法典》规定: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本案中,杨某没有法定继承人的同时又没有立遗嘱,依法由民政部门担任遗产管理人是合理的。

但是,是否有更好的解决方法呢?根据《民法典》第1131规定: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本案中,因为被继承人杨某利只有舅舅一个亲人,平时互相走动的可能比较多,并且舅舅在被继承人去世后,还主动帮助其缴纳贷款,说明二者之间的关系较为密切。法院可否扩大解释本条的扶养关系由舅舅取得房产所有权或居住权,可能更具有信服力。

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吕婧娇

吕婧娇律师

北京两高律师事务所-萤火虫婚家律师团队
13810704658
执业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