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还钱是非常正常的事情,而有些人借债后不还钱的。借钱不还是债务违约行为,而有些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可以主张夫妻双方共同偿还,那么离婚后外面有债务另一方负责吗?下面大家就随律嬴时代网一起来看一下。
夫妻离婚后,如果债务是共同债务,另一方有偿还的责任,如果是个人债务,另一方不用偿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律赢时代网婚姻家庭律师点评:离婚之后,一方所负担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在婚姻关系期间内所负担的共同债务即使双方离婚了,另一方也要承担相应的还款义务。那么这里就需要区分哪些是个人债务,哪些是双方债务。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都签字认可的,或者一方举债用于家庭生活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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