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社会中夫妻离婚的现象是比较普遍的,现在的人们都讲究男女平等,一旦离婚那么就会涉及到财产等纠纷问题出现。如果解决不了可以申请诉讼,那么离婚时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吗?下面大家就随律赢时代网一起来看一下。
符合一定条件下是可以的。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在离婚时,如遇以下情况,对导致离婚的过错方无过错方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3、实施家庭暴力的(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制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婚姻家庭律师点评: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在夫妻双方离婚时,有证据证明一方在婚姻关系期间内存在过错的,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具体损害赔偿的数额没有规定,一般都由受理案件的法院根据对方的过错程度来酌情确定。根据司法实践,一般情况下会判决过错方赔偿1-10万不等的数额。需要指出的是,婚姻关系中的过错方在分配夫妻共同财产时,也要适当的少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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