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要签订劳动合同,而劳动合同依据期限不同,可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那么北京长期员工离职补偿金的标准是什么?今天律赢时代网就为大家介绍一下。
劳动者因用人单位离职的,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离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计算,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北京市也按该标准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律赢时代网劳动纠纷律师点评:有的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年限较长,有的甚至超过了10年,那么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在单位工作满一年,经济补偿金为一个月的工资,但总共支付的离职经济补偿金不应超过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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