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知识 > 公司事务 > 其他 > 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
李焕稳律师
北京-朝阳 | 北京汇祥律师事务所
执业13年
北京专业公司事务律师
13521641166
在线咨询

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

作者: admin 2021-12-10 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 691人阅读
简述:第一条 为了规范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和公共财产安全,维护单位的工作、生产、经营、教学和科研秩序,制定本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421 号

 

《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已经2004913日国务院第6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121日起施行。

 

总 理  温家宝

 

○○四年九月二十七日

 

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

 

第一条 为了规范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和公共财产安全,维护单位的工作、生产、经营、教学和科研秩序,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贯彻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

 

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应当突出保护单位内人员的人身安全,单位不得以经济效益、财产安全或者其他任何借口忽视人身安全。

 

第三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指导、监督全国的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对行业、系统有监管职责的国务院有关部门指导、检查本行业、本系统的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对行业、系统有监管职责的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指导、检查本行政区域内的本行业、本系统的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及时解决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领导,督促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并及时协调解决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 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负责。

 

第六条 单位应当根据内部治安保卫工作需要,设置治安保卫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治安保卫人员。

 

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应当设置与治安保卫任务相适应的治安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并将治安保卫机构的设置和人员的配备情况报主管公安机关备案。

 

第七条 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要求是:

 

()有适应单位具体情况的内部治安保卫制度、措施和必要的治安防范设施;

 

()单位范围内的治安保卫情况有人检查,重要部位得到重点保护,治安隐患及时得到排查;

 

()单位范围内的治安隐患和问题及时得到处理,发生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及时得到处置。

 

第八条 单位制定的内部治安保卫制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门卫、值班、巡查制度;

 

()工作、生产、经营、教学、科研等场所的安全管理制度;

 

()现金、票据、印鉴、有价证券等重要物品使用、保管、储存、运输的安全管理制度;

 

()单位内部的消防、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治安防范教育培训制度;

 

()单位内部发生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的报告制度;

 

()治安保卫工作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

 

()存放有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传染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和传染性菌种、毒种以及武器弹药的单位,还应当有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其他有关的治安保卫制度。

 

单位制定的内部治安保卫制度不得与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相抵触。

 

第九条 单位内部治安保卫人员应当接受有关法律知识和治安保卫业务、技能以及相关专业知识的培训、考核。

 

第十条 单位内部治安保卫人员应当依法、文明履行职责,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治安保卫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受法律保护。

 

第十一条 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机构、治安保卫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开展治安防范宣传教育,并落实本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制度和治安防范措施;

 

()根据需要,检查进入本单位人员的证件,登记出入的物品和车辆;

 

()在单位范围内进行治安防范巡逻和检查,建立巡逻、检查和治安隐患整改记录;

 

()维护单位内部的治安秩序,制止发生在本单位的违法行为,对难以制止的违法行为以及发生的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应当立即报警,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配合公安机关的侦查、处置工作;

 

()督促落实单位内部治安防范设施的建设和维护。

 

第十二条 在单位管理范围内的人员,应当遵守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制度。

 

第十三条 关系全国或者所在地区国计民生、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单位是治安保卫重点单位。治安保卫重点单位由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按照下列范围提出,报本级人民政府确定:

 

()广播电台、电视台、通讯社等重要新闻单位;

 

()机场、港口、大型车站等重要交通枢纽;

 

()国防科技工业重要产品的研制、生产单位;

 

()电信、邮政、金融单位;

 

()大型能源动力设施、水利设施和城市水、电、燃气、热力供应设施;

 

()大型物资储备单位和大型商贸中心;

 

()教育、科研、医疗单位和大型文化、体育场所;

 

()博物馆、档案馆和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研制、生产、销售、储存危险物品或者实验、保藏传染性菌种、毒种的单位;

 

()国家重点建设工程单位;

 

(十一)其他需要列为治安保卫重点的单位。

 

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应当遵守本条例对单位治安保卫工作的一般规定和对治安保卫重点单位的特别规定。

 

第十四条 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应当确定本单位的治安保卫重要部位,按照有关国家标准对重要部位设置必要的技术防范设施,并实施重点保护。

 

第十五条 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应当在公安机关指导下制定单位内部治安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并定期演练。

 

第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指导单位制定、完善内部治安保卫制度,落实治安防范措施,指导治安保卫人员队伍建设和治安保卫重点单位的治安保卫机构建设;

 

()检查、指导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发现单位有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或者治安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

 

()接到单位内部发生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的报警,及时出警,依法处置。

 

第十七条 对认真落实治安防范措施,严格执行治安保卫工作制度,在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有关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第十八条 单位治安保卫人员因履行治安保卫职责伤残或者死亡的,依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评定伤残、批准烈士的规定给予相应的待遇。

 

第十九条 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存在治安隐患的,公安机关应当责令限期整改,并处警告;单位逾期不整改,造成公民人身伤害、公私财产损失,或者严重威胁公民人身安全、公私财产安全或者公共安全的,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建议有关组织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 单位治安保卫人员在履行职责时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应当赔礼道歉,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单位赔偿后,有权责令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侵权的治安保卫人员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的费用;对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侵权的治安保卫人员,单位应当依法给予处分。治安保卫人员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属于受单位负责人指使、胁迫的,对单位负责人依法给予处分,并由其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 公安机关接到单位报警后不依法履行职责,致使公民人身、财产和公共财产遭受损失,或者有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行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行业、系统有监管职责的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指导、检查本行业、本系统的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过程中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行为的,参照前款规定处罚。

 

第二十二条 机关、团体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参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高等学校治安保卫工作的具体规定由国务院另行制定。

 

第二十三条 本条例自2004121日起施行。

该作品系律赢时代网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公司事务专业律师推荐
林福明律师
北京-朝阳 执业19年
林福明律师,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遗产继承法律事务部主任,北京遗产继承律师团队负责人,具有多年遗产承诉讼实战经验,长期专注于遗产继承法律实务研究,尤其擅长重大、复杂、疑难的...
13683356807
在线咨询

其他律师说法

提起股东代表诉讼一般在何种状况下
如今,很多公司关于股东诉讼的情况并没有特别了解,在现如今的情况下,很多公司的内部问题也是因为这些方面没有很好地了解,因此小编今天给大家列举出五条有关股东诉讼的情况,帮助公司的员工们处理可能出现的问题。
12-12 172002人阅读
企业合并后的债权债务由谁承担
企业合并后的债权债务由谁承担?企业合并是公司扩张、壮大发展的一种非常有效的手段和途径,公司合并可以有效降低公司进入新行业的壁垒,降低企业扩张的成本和风险,获得新的发展。那么企业合并后的债权债务由谁承担
04-13 468人阅读
公司一定要有公司章程吗
公司一定要有公司章程吗?设立公司,公司章程是必经的一个流程,很多创业者在撰写公司章程时,为了省事,都是直接借用别人的公章章程,或者在网上找个模版,改改股东的名字和注册资金,就直接拿来用了。那么公司一定
04-13 616人阅读
法人变更需要哪些资料
变更法人需要哪些资料?在现实生活中,变更法人需要哪些资料?关于这个问题,为你整理了以下资料,如果你想知道,就跟着一起往下看吧,相信看过下文关于这方面的知识,一定会对有所了解。
02-24 419人阅读
公司注销后债务还有效吗
在实际社会中,公司因为经营需要可能欠下各种的债务,同时公司注销是常有之事,每年都会有一些公司走向破产,那么公司注销后债务还有效吗?下面律赢时代网就来为大家讲解一下。
12-10 621人阅读
关注律赢时代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