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有很多的工作都是很危险的,因此和容易发生工伤事故,发生工伤事故后,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但申请工伤认定有时间限制的,那么工伤申报时间已过怎么办?下面大家就随律赢时代网一起了解一下。
一、工伤申报时间已过怎么办
工伤申报超过申请期限,造成无法申请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二、办理工伤认定申请需要哪些材料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劳动纠纷律师点评:单位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应当为员工交纳五险,即: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当发生工伤事故时,单位应当主动为员工申报工伤事故鉴定,没有申报工伤保险或没有为员工交纳工伤保险的,单位应当负责全部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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